福邦證: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將對福邦創投孫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購權利放棄之部分,轉予本公司全體股東認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21 17:2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7/21
2.公司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2年5月5日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112年
7月20日金管證券字第1120347623號核准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之子公司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福邦創管公司)持有孫公司福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福
邦創投公司)58.76%。因應營運轉型及充實營運資金,福邦創投
公司擬於112年辦理現金增資,資本額增至20億元(含)以上,並
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15%股份予本公司或其
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員工承購,實際規劃以福邦創投公司董事會
及股東會決議為準。
(2)本公司112年5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福邦創管公司衡酌營運
規劃及資金需求,以總增加投資金額不超過3億(含)元,增資後
持股比率不超過30%(含)為上限,逕行決議參與認購總額。另考
量資金運用效率及投資額度控管等因素,福邦創管公司部分放棄
之認購權利,將轉給本公司全體股東,由得認購時最近一次停止
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購時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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