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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11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新台幣 162,016,400元,本公司因庫藏股轉讓員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 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薄記載股東持股比率計算,每 股配發新台幣5.070142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 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現金股利訂於112年8月25日發放,匯費及郵 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貳、本公司訂於112年8月5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 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8月5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2年7月3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 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 戶手續,俾享受配息之權利。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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