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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11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案業經112年6月7日股東常會通過,每股盈餘分0.35 元,現金配發總額8,575,000元。(本公司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24,500,000 股) 二、112年6月15日董事長訂定111年度現金股利分派事項如下: (一)現金股利除息交易日:112年7月31日 (二)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8月1日 (三)股票停止過戶起迄日:112年8月2日~112年8月6日 (四)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12年8月6日 (五)現金股利發放日:112年8月25日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8月2日至112年8月6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2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 段96號B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8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 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現金股利於112年8月2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 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由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 利分配總額,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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