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委員柯創盛:富戶政策需與時並進,收緊申報年期無大影響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由原本住滿10年公屋才要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要求,收緊至每2年申報一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柯創盛指出,公屋富戶政策需與時並進,很多公屋居民都是基層家庭,相信收緊申報年期不會有大影響,又期望在執行政策時盡量做到便民利民,令政策更切合社會需求,讓公眾資源用得其所。
另外,他建議只容許戶主加入1名成年子女名字,收緊公屋「世襲」情況。他指出,很多年長公屋居民需成年子女照顧,現行政策經審查後,容許加戶或繼承安排。他相信,新建議影響層面不會太大,最重要是令長者戶得到適當照顧,而加戶的成年子女亦有責任,需要做到政策原意的目標。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房委會的建議對打擊濫用公屋有少許幫助,其中收緊申報屬相對大的動作,可遏止個別濫用公屋資源的猖狂個案。但另一方面,如果收緊戶主只容許加入一名成年子女的名字,或令其他低收入的子女反而需要申請輪候公屋,並非有效善用資源。
(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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