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容:(修正5/3通過子公司間資金貸與公告-資金貸與限額誤植更正)-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間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18 17:41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5/0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安徽百容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碧茂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與安徽百容電子有限公司
皆為百容電子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股權之集團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2,88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8,1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8,1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集團資金調度規劃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28,70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5,661
5.計息方式:
依實際借款情形調整適當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視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之營運狀況,於借款期限內還清
(2)日期:
視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之營運狀況,於借款期限內還清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8,1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通過碧茂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新增對安徽百容電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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