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於普通股不超過15,000仟股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08 19:23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5,000仟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5,000仟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五,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定價日、實際參考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上述規定,
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決定之。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考上述參考價格,再加上考量
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為擴大營運規模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將視市場及
洽特定人之狀況,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三次)辦理,所募集之資金將用於海
外購料或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計畫引進策略投資人,以提高未來競爭力,且私募
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
期合作關係,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資金,以提高本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
及機動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已發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
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於普通股不超過15,000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以私募方式或公開募集方式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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