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本公司接獲證交所通知終止上市期日自112年04月02日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0 20:28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2/20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前無法如期公告申報111年
第2季及第3季財務報告,證交所爰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
第1項第1款規定為停止買賣之處置。現下因達連續滿六個月後未恢復交易,故證交所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之1第1項第7款第1目規定公告本公司
終止上市期日。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終止上市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2/04/02
5.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比例:100%
6.上市普通股股本(元)及股數(股):1,397,800,800元/139,780,080股 (含私募 0股)
7.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2年02月14日委任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刻由簽證
會計師依法查核本公司之財務報告中。後將依法公告並申報由董事長、經理人及
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財務報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9.(風險警示)上市普通股股數在外流通量不足
致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年內無法補正改善而致停止買賣者,
其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倘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
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