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鼎: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8 19:18
一、依據:
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04年4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並同時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二、本公司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6,104,3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61,043,55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5月2日至104年5月6日止。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5月1日。(因最後過戶日104年5月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日提前至104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4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3.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04年5月6日。
4.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4年5月2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2.股票簽證機構:無。
(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2.請股東於104年5月25日起持全部舊股票、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4年4月24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7463797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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