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政將修法重罰 最重不排除要求強制賣股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3-01-12 20:40
金管會近年緊盯金控大股東干政,但現行法規只能罰到公司、董、總座,在缺乏法源基礎下,對真正違規的大股東幾乎沒有任何行政處分措施,因此,金管會將修法增訂大股東干政的課責規範,修法方向最重不排除要求大股東賣股。
黃天牧表示,近年發生幾個大股東干政的個案,但現行法規只能罰到公司、董、總座,除非大股東在金控有任職職位,否則無法處分;為解決此根本問題,去年委外研究銀行法修正,同時請銀行公會蒐集各國資料以作為修法參考,今年將於《金控法》、《銀行法》增訂大股東干政的課責規範。
銀行局局長莊秀媛會後受訪時表示,銀行公會研究案剛完成,目前參考美國、香港的經驗,主要懲處方法包括:以干政天數來算罰鍰、持股交付信託,最重則是要求大股東強制賣股,但因大股東賣股茲事體大,在修法時會衡量我國國情來審酌罰度,相關修正草案預計第二季報請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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