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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貪腐》溫州銀行原行長吳華涉案15億,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經濟通新聞 2022-12-28 16:12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今日對溫州銀行原行長吳華受賄、挪用公款、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院指出,吳華在2013年至2019年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伙同他人或單獨非法收受財物,共計逾2.75億元(人民幣.下同);2013年至2015年,伙同他人挪用本單位資金5.08億元歸個人使用或出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2011年至2018年,吳華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5.01億元,造成溫州銀行帳面損失3026萬元;2015年至2017年,吳華違反擔保業務管理規定,未經貸審會和董事會審批,伙同他人出具其他保函3億元。共計涉案金額超過15億元。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吳華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予以嚴懲。綜合考慮全案犯罪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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