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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房困局】深圳擬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主體由銀行改為政府

經濟通新聞 2022-11-14 16:20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官網近日發布關於《暫時停止適用〈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公告稱,暫停上述《轉讓條例》中與「金融機構監管」相關的部分規定,並明確深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模式正在推進改革,政府將接替商業銀行成為監管主體。徵求意見截至日期為2022年11月16日。

  就全國而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分為行政監管和金融機構監管兩種模式。行政監管要求政府與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監管協議,由政府對預售資金的使用進行審核、監管,廣州、武漢等城市採用此模式。金融機構監管要求商業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監管協議,由商業銀行對預售資金的使用進行全流程監督,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曾採用該模式。

  至今年1月,住建部、人民銀行、銀保監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全國統一實行預售資金行政監管模式。

 


*專家:預售金行政監管更有利和有效*

 

  國家高端智庫研究員宋丁表示,深圳推進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模式改革,完全是基於市場的現實考量。過去單純依賴商業銀行無法保證預售資金的安全,此前出現的爛尾樓、購房者停貸、

停供等現象,歸根結底都是資金監管層面出現了問題。宋丁指出,金融機構監管和行政監管這兩種模式目前在國內仍是「一城一策」,但從現在的實施效果來看,顯然是行政監管更加有利和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監管模式改革尚在推進中,但深圳有部分地區已經開始落地。日前龍崗區某項目就已簽訂深圳首份商品房預售資金行政監管協議。(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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