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創: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核閱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0 16:29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1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公鑒:
前言
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資
產負債表,與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九
月三十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
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
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
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
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
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
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
,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
查核意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二)所述,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
一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之待彌補虧損為1,066,249千元,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
一。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階層所採行之改善財務及降低虧損對
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二)之說明,惟能否繼續經營須視未來能否改
善經營結果或是獲得足夠財務支援。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
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一年及
一一○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及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馬施云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吳林方 金管證審字第1100379089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羅玟忻 金管證審字第1080335064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1/11/10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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