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熠電:公告本公司於111/10/25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5 22:08
第12款
1.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及時間:111/10/25 晚上7點30分
2.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3.公開之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有關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假執行及強制執行扣押本公司之
銀行存款及股票帳戶等相關情形
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
貴公司前因揚華案投資人提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經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於
本(111)年5月25日判決貴公司敗訴應賠償26,832仟元,並按年利率5%計支付利息,
請說明下列事項:
1.貴公司何時知悉上開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假執行及強制執行扣押貴公司之銀行存款
及股票帳戶?
答:本公司於9月5日辦理銀行相關收付款業務時,才被銀行通知債權人聲請假執行等
相關情事。並隨後取得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執行命令副本,以便向律師討論後續
處理方式。
2.請說明貴公司及所有子公司迄今遭假執行及強制執行扣押之所有資產
(包括但不限於動產及不動產)。
答:本公司目前為止共計4家銀行,9個主要銀行存款帳戶被3位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執行
假執行。被假執行之資金(含外幣)約 1387萬元。
3.前揭訊息係屬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請說明未依
處理程序第4條及第11條發布重大訊息及召開記者會之原因。
答:本公司因積極委請律師與債權人協商,原希望於最短時間內與債權人達成和解,
並解除假執行之情事後,即本公司有明確的改善措施後,再發重訊,冀望不會造成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對於延後發佈重訊乙事,本公司藉此記者會,
向投資大眾及各位股東表達歉意。
4.請說明貴公司迄今可動用之現金餘額?資產遭假執行及強制執行扣押對公司財務業務
之影響暨因應措施。
答:本公司截止至10月25日可動用之現金餘額約NTD 296萬元。
對於該項影響本公司擬採取措施如下:
(1)積極向債權人爭取和解事宜,俾有利於向法院聲請解除假執行事宜,讓營運資金
回復正常。本公司之委任律師已於今日與債權人之委任律師就和解方式進行溝通,
盼能順利完成後續協商事宜。
(2)向股東或董事籌資反擔保款項,以便向法院聲請解除假執行事宜,或提存足額的
賠償金,做為解除假執行之聲請事由。
(3)本公司原訂於明日召集董事會就私募案訂價事宜進行議決,預估將會有足夠的資金
,處理上開事宜。本公司在假執行期間,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
5.貴公司本年9月8日及10月7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之未來三個月之現金
收支概況,是否如實揭露並反應前開銀行存款等遭假執行及強制執行扣押資產之事實?
答:本公司9月8日及10月7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之未來三個月之現金
收支概況,皆依實際收支情況並參考預算資訊如實揭露。僅未依規定揭露上開情事,
係本公司衡量狀況後,擬延後公告相關資訊。本公司於此再次表達歉意。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9月11日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屬於駿熠電母公司部份約為1453萬元,
依法須扣除被假執行之資金約1378萬元,餘者約75萬元才屬於可動用資金。
後因陸續收到客戶給付的貨款後,有增加現金餘額。截止至9月30日之現金
及約當現金餘額屬於駿熠電母公司的部份約為2097萬元,扣除前項被假執行之資金,
餘者約711萬元,故本公司一併更正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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