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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刊憲規定止痛退燒藥明年10﹒21起只准在藥房持牌處所售賣

經濟通新聞 2022-10-25 09:46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港府上周五(21日)刊憲,將止痛及退燒藥物,包括撲熱息痛、阿士匹靈及水楊酰胺等,納入受規管範圍,只准藥房、持牌處所售賣.並於明年10月21日生效。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委員會向業界發信,考慮到有關藥物在內地、澳門及澳洲等,只能獲得許可下於持牌藥房或藥店售賣,委員會經審視後,決定加強對阿士匹靈等作出銷售管制以保護公眾健康。委員會將修訂《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 章),加入有關6種藥物的限制,新例同樣將於明年10月21日起實施。

  委員會表示,藥物註冊證明持有人,應審視並確保包裝上列明雙語聲明「注意:服食過量有危險」。委員會強調,任何非法銷售有關藥物,或銷售不符合規定的藥物相關標籤規定,以違反有關條例,每項罪行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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