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1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股東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122,431,400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3元。二、現金股利訂於111年10月2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