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鴻:代重要子公司公告退票事宜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12-29 20:53第七條 第1款1.公司名稱:明新工程(股)公司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04/12/293.退票之往來銀行:合作金庫銀行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待確認後再行公告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不適用7.因應及保全措施:儘速清償註銷退票記錄8.其他應敘明事項:存款不足退票1張,金額1,000,000元。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三發地產:公告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下一篇富邦媒: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規劃採購物流中心『倉儲設備』案(補充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