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公告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聯合三,代碼:4129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1年12月02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13 10:15
第53款
內容:依聯合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1年11月02日至111年12月01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
定,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
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
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
告,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
本轉換公司債。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1年11月2日至111年12月1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1年12月1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1年12月2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1年11月2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請債權人自債券收回權行使開
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1年11月1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1年11月
30日)止,檢附(1)集保存摺(2)證券集保帳戶原留印鑑章,至原交易證券商填具
「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七)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
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
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依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本次收回債券價款金額統一於111年12月8日以匯款或掛號郵
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自收回價款中扣除。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
(九)、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
股,最遲應於111年11月30日前至往來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1年11月30日前以書
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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