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公告募集及交付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2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05 00:00
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111年2月24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9月27日證櫃債字第1110010666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三、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1.45%。 四、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本公司債付息金額以每壹佰萬元債券為基準計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五、償還期限及方法: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三年。還本方式為到期一次還本。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並依代理還本付息合約之規定,交付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以備兌付到期本息。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八、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民國111年6月30日止,核定股本額為新台幣40,0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5,975,433,290元整,分為2,597,543,329股。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民國111年6月30日止,該項餘額為新台幣197,034,555仟元整。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無。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無。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簽證機構:不適用。 二十、還本付息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自民國111年10月5日交付。 二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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