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本公司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之展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9 16:0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9/29
2.公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2月25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案。本合併案原公告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1年9月30日,因主管機關尚在審查
中而無法達成。
6.因應措施:原暫定合併基準日(民國111年9月30日),依據合約合併基準日將展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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