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公告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民事定暫時假處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02 18:51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與中福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陸榮木、林志蓁或力大資本有限公司派任之代表人、胡立三或中福整合行銷有
限公司派任之代表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商暫字000023號
4.事實發生日:111/09/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今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通知書(111年8月31日發文),並檢附杰亨實業股
份有限公司111年8月22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民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
請求聲明事項內容摘要如下:
一、聲請人願供擔保,容認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派任之三席董事繼續行使中福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職權。
二、聲請人願供擔保,禁止相對人陸榮木、相對人林志蓁或力大資本有限公司派任之
代表人、相對人胡立三或中福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派任之代表人行使其依民國111年8月
17日股東臨時會當選之該屆董事職權。
三、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6.處理過程:將委請訴訟代理人擬具答辯狀及處理相關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暫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委請訴訟代理人擬具答辯狀及處理相關程序,保護本公司與
所有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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