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紳:本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同意解任本公司第14屆獨立董事一席議案表示保留及反對意見。(補充111.8.10之重訊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6 20:12
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1/08/1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張耀宇:本公司獨立董事/台北君倫律師事務所 律師。
黃文瑞:本公司獨立董事/中國文化大學 兼任講師。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解任本公司第14屆獨立董事一席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張耀宇獨立董事:針對本案表示反對意見,反對意見略為:
(一)股東金名投資公司來函要求解任本人獨董職務至總經理提案期間,公司並未對
本人提出要求即進行提案;
(二)今日審議委員會開會也是遲到;
(三)縱使本人有遲到情形,並未影響本人執行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之情況云云,主
張渠等並無本案所列解任事由。
(2)黃文瑞獨立董事:針對本案表決棄權,主張張耀宇獨立董事沒有「不盡職或從事損
害公司利益之行為」。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關於解任本公司第14屆獨立董事一席案,經董事會會上表決,其中黃文瑞獨立
董事棄權、陳顯武獨立董事及四席一般董事均同意,僅張耀宇獨立董事一人反
對,故本案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股東臨時會同意之。
(2)本公司於111年8月10日董事會後收受張耀宇獨立董事之書面反對意見及黃文瑞獨立
董事棄權補充說明,分別重申其反對本案及棄權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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