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茂: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暨上市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1 15:01
一、本公司於民國111年6月9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3,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6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6852號函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決議本次發行新股2,960,000股,發行價格40元,增資基準日111年7月1日,並奉經濟部111年7月20日經授商字第111011246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422,487,0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4,224,870,370元。 (二)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2,9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9,600,000元。 (三)增資後上市股票:普通股425,447,0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254,470,370元。 (四)新股之權利義務:本辦法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一經發行後,除依本辦法交付信託保管及依本辦法規定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外,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參與股利分派權及現增認股,且其取得之配股配息不受 既得期間之限制,獲配之股息無償於發放日後即自信託帳戶 撥付員工個人之帳戶。 3.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七)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11年7月26日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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