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遠: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9 15:3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19
2.減資基準日:111/07/2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43,914,21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少資本
新臺幣439,950,8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3,995,086股(含私募有價證券
普通股10,998,350股),減資比率約為50.04599969%。
(2)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1年7月18日證櫃監字
第1110201744號函核准。
(3)本次減資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
減少約500.4599969股(即每一仟股換發約499.5400031股),減資後不足壹股
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公司於民國111年5月3董事會決議並於11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通過,向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減資相關事宜,包括但
不限於相關行政程序及訂定減資基準日。故訂定111年7月20日為減資基準日,
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發
股票最後交易日、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新股預計上櫃日等事宜。
(5)減資後換發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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