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舍:公告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4 15:41
壹、本公司於民國111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200,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0,000,000股,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2709號函同意辦理減資銷除股份。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103050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 2. C104020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3. 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 4. 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5.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6. F299990 其他零售業 7. F301020 超級市場業 8. F399010 便利商店業 9.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10. 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11. F501030 飲料店業 12. F501050 飲酒店業 13. F501060 餐館業 14. F501990 其他餐飲業(外燴、辦桌) 15. 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 16.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17. I301040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18. J601010 藝文服務業 19. J901011 觀光旅館業 20. J901020 一般旅館業 21.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2號 四、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9年1月6日;民國111年5月30日第18次修訂。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tw 七、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原資本總額及股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15,26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111,526,000股。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2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0,000,000股,用以彌補虧損,強化公司財務結構與提升每股淨值;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4.減資比率:本次減資比率17.933038%,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179.33038股(即每仟股換發820.66962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由本公司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5.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15,26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91,526,000股。 八、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九、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十、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11年6月27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1年8月10日。 3.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交易期間:民國111年8月11日至111年8月19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1年8月12日。(因最後過戶日111年8月14日適逢例假日,故提前至111年8月12日(星期五) 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11年8月12日郵戳日期為憑。)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8月15日至民國111年8月19日止。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1年8月19日。 7.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1年8月22日。 8.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民國111年8月22日。 9.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十一、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已過戶舊股票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股東於111年8月12日下午4時30分前,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未過戶舊股票,但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須於111年8月22日後,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證券交付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後,另填妥換發新股票申請書,辦理換發新股票,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4.若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辦理換發事宜。 5.掛號郵寄者以111年8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6.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十二、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十三、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時程。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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