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豐:本公司負責人收到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5 15:34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桃園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偵字第14242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2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承110年4月22日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一事,公司
負責人於97年至104年間因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經桃園地方檢察署偵查
終結,緩起訴處分一年。
6.處理過程:本公司依處分書內容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於110年9月17日完成97年度至104年度
各期財務報告更補正並重新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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