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宇-KY: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0 16:0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秉傑/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Epistar JV Holding (BVI) Co., Ltd.董事長、GV Semiconductor Inc.董事長、
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晶凌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亮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亮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開發晶照明(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新譜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65.89%
股東之出席,贊成權數為72,608,891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9.38%,本案經表決
後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秉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開發晶照明(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廈門翔安區翔安火炬園區翔星路10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發光二極體磊晶片、晶粒、封裝、模組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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