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2371公司名稱:大同發言日期:2022/05/04發言時間:23:26:14發言人:王芝芳1.事實發生日:111/05/04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10/12/21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大同綜合訊電(股)公司新台幣1.8億元之授信額度提供保證(2)因授信條件變更,取消本公司之保證,故本案不予執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