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修訂辦理私募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0 17:2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公司債名稱: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59,616,216股額度內,
視市場狀況及公司需求,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
之辦理原則,擇一或搭配方式分次或同時發行普通股或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七年。
7.發行利率:暫定為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公司債務或其他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未定。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不適用。
13.賣回條件: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14.買回條件: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理論價格將以涵蓋並同
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利而擇定之計價模型定之。轉換價格係以定價日前
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
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
二、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或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
司債)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私募金額、增資基準
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
之事項及機制,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
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三、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
協商、議定及簽署一切有關 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
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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