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危險駕駛違規 汽車強制險將處以加費無上限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2-04-14 17:49
金管會今 (14) 日表示,汽車族群若發生「蛇行、超速、驟換車道與急煞車」等四大危險駕駛重大違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將處以加費,加費方式以前一年有重大違規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新臺幣 2700 元,且不設上限,且若名下擁有多輛車的車主,其中一車肇事,則名下每台車都須加費,多車族受影響最大。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為改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於 2022 年 1 月 6 日行政院院會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並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納入重大違規加費制度,金管會與交通部研商,採以汽車族群納入重大違規加費之對象,加費方式以前一年有重大違規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新臺幣 2700 元,且不設上限。
林志憲表示,此次預告修法所稱的重大違規,包括: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60 公里。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林志憲說明,前一年若有一次重大違規紀錄,隔年汽車責任險就須加費 2700 元,若有二次違規紀錄,就加費 5400 元,以此類推且不設上限,加費對象為重大違規者於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的「所有人」。
舉例來說,如果 A 先生將甲車借給 B 先生駕駛,B 先生違規,強制汽車責任的加費懲處將算在車主 A 先生頭上,且若 A 先生名下共有甲乙丙三輛車,不只肇事的甲車須加費,A 先生名下三輛車隔年汽車責任險都須納入加費懲處。
保險局表示,保險人於保單到期前三個月計算續保保費,倘該期間內被保險人有重大違規紀錄,則納入下年度計算;重大違規紀錄依交通監理機關提供之資訊為準。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於 86 年 12 月 17 日由財政部、交通部會發布,迄今總計已經歷 14 次修正,此次為周延因此預告修法達 60 天,最快第 2 季會正式實施。
此外,金管會 2018 年也修過自 3 月 1 日起,汽車強制險「酒駕加費」費率由原本的 2100 元提高到 3600 元,漲幅達 7 成之多,而且強制險加費的次數跟金額都是無上限。倘若未來肇事者酒駕又超速,汽車責任險則必續雙重加費,也就是須加費 6300 元 (3600+2700 元) 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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