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11 22:15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611號 (那米哥宴會廣場)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情形報告。
(6)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7)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新增)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新增)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新增)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新增)
(5)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第十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新增)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受理股東提案申請期間為111年3月15日至
111年3月25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受理地點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
一段96號22樓。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1年4月27日至
111年05月24日止,有關行使方式悉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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