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補充說明本公司111年1月21日公告發行111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01 16:4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0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臺幣5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
8.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0.9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為償還本公司106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資金需求。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升三紅K
#低股價淨值比起漲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