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2 20:59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聚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4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分配110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四)110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永續發展具體推動計劃報告
(六)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二)承認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4月1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民國111年4月15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4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
為憑。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05月14日至
111年06月12日止。
(3)受理股東提案時間:111年4月8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8日止。
(4)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0號4樓。
(5)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
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嗣後應依正式發佈規定辦理。
ii. 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
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
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
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1年05月14日起,至遲於
股東會二日前(111年06月12日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並
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 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
參與股東會。
vi.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
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
正行使表決權。
viii. 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出
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
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託之通
知;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 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
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
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1 年06月17日 09
時 00 分於聚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4樓)延期或續行
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
會通知。
x. 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
息。
xi. 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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