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8 17:32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20,000,000股;發行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實際募集總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10元,惟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時之暫定發行價格及俟主管機關通
過後之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證券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之規定訂定,以定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擇一
為基準價格,並以基準價格之七成至九成區間內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並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0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餘1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認購,併湊後
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
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
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
基準日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若實際發行價格低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
較預訂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而若實際發行價格高於暫定發行價格
致募集金額較預定增加時,增加之資金亦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
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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