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送36家業者過年賀禮!證券業赴大陸設子公司擬放行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2-01-27 18:20
今 (27) 日為金管會農曆年前最後一次例行記者會,趕在過年前,金管會對證券業送上大禮,將修正兩岸證券往來許可辦法,由現行只准參股,擴大開放國內證券期貨業可赴大陸設立持股 100% 的子公司,共有 36 家業者可以符合申請門檻;待法規預告後,將送行政院跨部會協商,希望今 (2022) 年 6 月底放行。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現行證券期貨業者已有依法赴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期貨機構,惟因參股投資不超過 50%,且對被投資公司不具控制力,未能取得經營主導權,不利投資風險控管,為利業者在變局中控制經營風險,金管會參採證券商公會及投信投顧公會建議,擬修法開放符合條件的證券業者可赴大陸申設子公司。
蔡麗玲表示,證券商若想要設立子公司,須符合綜合證券商且淨值高於新臺幣 100 億元;守法、健全經營,且未受重大處分或處置;最近一年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高於 200%;具備國際證券、期貨業務專業經驗等條件。
投信事業則須符合淨值高於新臺幣 15 億元;守法、健全經營,且未受重大處分或處置;具備國際證券、期貨業務專業經驗等。
期貨商的話,淨值要高於新臺幣 10 億元;守法、健全經營,且未受重大處分或處置;最近一年之每月調整後淨資本額 (ANC) 比率達 40% 以上;具備國際期貨業務專業經驗等。
蔡麗玲表示,經統計,目前符合金管會設定的淨值與資本適足率要求者,有 15 家券商、9 家投信、12 家期貨公司,共 36 家業者符合申請門檻。
蔡麗玲進一步指出,凡是想要申請的證券期貨投信業者,須檢附申請書、營業計畫書、董事會議事錄、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等文件,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後,始得向大陸地區提出投資證券、期貨機構子公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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