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1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1 20:2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2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50億元整。
4.每張面額:授權董事長決定。
5.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決定。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依公司債發行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決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為償還本公司106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資金需求。
10.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決定。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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