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地產:依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1 15:43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2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大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合建融資擔保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24,29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28,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28,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28,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合建融資擔保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元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二親等關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同業連帶擔保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697,196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5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5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同業連帶擔保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3,530,841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78,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75.69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13,530,841(仟元)
1.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最近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15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
淨值100%。1,424,299*150%=2,136,449(仟元)
2.基於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者,
不受上述限制。其背書保證總額度不超過淨值之八倍,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
限額不超過淨值之四倍。1,424,299*8=11,394,392(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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