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0/12/29
2.公司名稱: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投保中心於110年12月28日所發新聞稱,原訂於110年12月27日由吳昌伯獨董
召開之股東會,因法院未為准許,原即未得召開,到場股東固仍自行作成延至111年1月
3日之決議,原即不生決議之效力,謹再補充說明如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
#避雷針
#動能均線獲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