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依證櫃監字第1100202602號函所示之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110年12月28日新聞稿之澄清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29 20:02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0/12/29
2.公司名稱: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投保中心於110年12月28日所發新聞稱,原訂於110年12月27日由吳昌伯獨董
召開之股東會,因法院未為准許,原即未得召開,到場股東固仍自行作成延至111年1月
3日之決議,原即不生決議之效力,謹再補充說明如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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