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補充說明)變更8/12公告處分大陸地區投資事業佛山市普立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交易相對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10 17:41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0/12/10至民國110/12/10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間接投資之海外子公司普立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
新英企業有限公司擬分別出售所持有佛山市普立達科技有限公司
97.72%及2.28%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普立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人民幣373,185,839.6元
新英企業有限公司: 人民幣8,707,160.4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381,893,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佛山市普立達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0,0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非居住房地產租賃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74,879,730.01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5,298,417.51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9,995,114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佛山市東順科技有限公司(為原交易相對人廣東東逸灣集團有限公司之全資子公司); 無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處分利益:人民幣276,029,743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按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8.經紀人:
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實現投資價值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11,875,150,516.35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39.34%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9.98%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5.46%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0,849,179,691.57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18.66%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9.1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3.2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7年度:新台幣114,769,307仟元
108年度:新台幣105,832,857仟元
109年度:新台幣119,283,71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安得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成昀達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720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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