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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台灣之星:公告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10年6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63,800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9,638,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0年7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0218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G901011 第⼀類電信事業 2. G903010 電信事業 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4. I301040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5. IE01010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6.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7.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8.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9.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0.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11. IZ12010 人力派遣業 12.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章程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80億元整,分為68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得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4,736,715,700元整,分為普通股5,297,283,100股、特別股176,388,4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十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日期:訂立於89年4月11日,26次修訂於109年12月2日。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 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10%(計96,380千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發行股數之90%,計867,420千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158.94965907股,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事宜,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資本總額為64,374,715,700元整,分為6,437,471,5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公開說明書之分送及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三) 本次增資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三、現金增資停止過戶期限: (一)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年8月7日。 (二)現金增資停止過戶期間:110年8月3日起至110年8月7日止。 (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8月2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 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8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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