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19 17: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海英俊、柯子興、鄭崇華、鄭平、張訓海、鄭安、李吉仁、呂學錦、
黃日燦、鄒開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0年7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柯子興、鄭平、張訓海、鄭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鄭平董事長、張訓海副董事長、柯子興董事
2)上海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鄭平董事長
3)上海浦環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鄭平執行董事
4)福達新創通訊科技(廈門)有限公司:鄭安副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2)上海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
3)上海浦環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
4)福達新創通訊科技(廈門)有限公司:福建省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等電子產品之銷售業務
2)上海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技術開發、節能設備及能源管理
系統開發、諮詢服務及安裝銷售等
3)上海浦環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科技、環保科技領域技術開發與諮詢及節
能設備設計及銷售
4)福達新創通訊科技(廈門)有限公司:經營其他無線電傳輸器具、其他自動資料處
理機單元、接收、轉換及傳輸或再生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機器,包括交換器及路
由器、具有特殊程式控制計算機或具有記憶能量之文字處理機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提及之公司,除福達新創通訊科技(廈門)有限
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股30%之轉投資公司以外,其餘皆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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