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橡: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12/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龔鍾嶸副總、邱瑞麟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指派擔任投資公司監事/董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含獨立董事無異議通過同意解除目前所擔任本公司職務的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龔鍾嶸副總、邱瑞麟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台橡宇部(南通)化學工業有限公司監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通旺路2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開發、製造順丁橡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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