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華信、遠航協議票價涉聯合行為 公平會開罰34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6-16 19:14
公平會調查,立榮航空、華信航空及遠東航空 2019 年間同業聚會時,聯合協議國內線機票價格,今 (16) 日委員會作出決定,認定 3 家航空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涉及聯合行為,分別對立榮、華信與遠航處以 160 萬元、95 萬元及 85 萬元罰鍰,總計開罰 340 萬元。
公平會指出,雖然飛機票價比起其他交通運輸工具高,但因為速度快,經常是民眾往來澎湖、金門等離島以及台東的不二選擇。然而,2019 年時,立榮、華信及遠東航空卻二度透過同業見面的機會,討論並達成「2019 年 4 月起維持票價」及「2019 年第 3 季團體機票不要低於前一年」的共識。
雖然 3 家業者指稱,只是隨口允諾或附和,實際票價仍然會依照市場供需決定,不過,經公平會調查發現,參與會面的航空公司代表,都是負責票價擬訂或是決策的人員,即使僅只是對於票價討論的同意或附和行為,都足以使該年國內機票價格,朝向避免降價或維持的方向研擬,進而造成國內航空業者維持票價、不降價的共同行為。
公平會表示,本案相關的「台北、台中、高雄至澎湖」、「台北、台中、高雄至金門」,以及「台北至台東」等 7 條航線中,都是由立榮、華信及遠航,或其中 2 家共同經營,也就是說,這 3 家航空公司在國內 7 條航線市占率加總為 100%。
公平會說,這 3 家航空公司對於機票價格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使消費者無法再透過事業間的競爭行為,取得更加優惠的價格,因此認定 3 家航空公司的合意行為,足以影響這些航線的市場供需,違反公平交易法有關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
公平會表示,雖然同業間常因業務上需要,而有見面或聚餐的機會,但在聚會中談論公司價格規劃,或共同議定產業未來的經營方針,即可能涉及公平法的聯合行為規定,呼籲業者多加注意分際,以免誤踩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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