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1.原公告日期:107/07/302.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委託子公司陶朱建設(股)公司以自地委建方式辦理高雄巿商四土地開發計畫案3.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終止高雄市商四土地開發案(土地坐落於高雄市前鎮區憲德段二小段3地號),規劃土地另作其他使用。4.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