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聚能:公告法院就本公司聲請重整、及聲請補充緊急處分裁定駁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福聚太陽能(股)公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4/04/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
及聲請補充緊急處分,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整聲字第1號
民事裁定內容如下:
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4.處理過程: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辦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負債總額:新台幣14,308,016仟元(103年12月31日財報)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辦理
擬提報董事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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