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宏:公告募集及交付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補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3-17 14:00
一、依據: 1、本公司110年3月5日董事會決議。 2、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3月16日證櫃債字第110000159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4、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額新台幣柒億元整,每張債券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3、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付息方式: (1)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0.60%。 (2)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息乙次,每年付息乙次。本公司債每壹仟萬元票面金額債券付息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遲延利息。 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還款項來源,將以營業收入、資本市場工具或銀行借款支應。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債務。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民國110年3月8日止,未償還之公司債數額為新臺幣1,000,000仟元(依據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合併財務報表,未償還之公司債數額為新臺幣1,000,000仟元)。 8、公司債發行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截至10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6,0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376,884,160元,分為337,688,416股。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新臺幣4,744,881仟元(截至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報數)。 11、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代收款項銀行:不適用。 13、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銀行保證。 15、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本公司債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證發行。證明文件及約定事項詳如保證契約所定。 16、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行代理還本付息事宜及製作扣繳憑單寄發與債權人,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簽證機構:不適用。 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110年3月16日開始募集,並於110年3月25日完成募集發行,款券將於發行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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