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達-KY: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之公司:百達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45,759,703 股。 2.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黃泓杰投資專戶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 初次取得不適用。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初次取得不適用。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9,025,000股 (截至110年3月15日) 。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9.72% (截至 110年3月15日)。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黃泓杰投資專戶於110年3月9日起至110年3月11日止,經由受贈方式於 110年3月15日持有9,025,000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初次取得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黃泓杰投資專戶 為本公司董事黃泓杰所開立接受贈與股票之投資專戶。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取得人目前無增加持股之 計劃。 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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