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佳: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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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ˋ置辦公大樓
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
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有關法令
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有關法令
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面額、
募集與發行金額、發行及轉換辦法以及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與本次募集
與發行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如遇法
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為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
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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