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化: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10-13 16:00
壹、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0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930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 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3)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4) 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5) 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6) F107060 毒性化學物質批發業 (7) 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8) C802200 塗料、油漆、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9) F107020 染料、顏料批發業 (10) F207020 染料、顏料零售業 (11)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12)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13) C109010 調味品製造業 (14) 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15) 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16) C901020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17)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18) 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19) C114010 食品添加物製造業 (20) F121010 食品添加物批發業 (21) F221010 食品添加物零售業 (22)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23) J101090 廢棄物清理業 (24)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25)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2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907,060,000元,分為90,706,000股,每股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21號5樓。 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任期至民國110年6月13日止,連選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2年2月2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8年6月13日。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現金增資總額新台幣10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提撥10%計1,0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其餘之80%計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88.19703217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待訂價後另行公告。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資金、增資基準日、認股基準日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股份總額1,007,060,000元,分為100,706,000股,每股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購置機器設備。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十二、主辦公開承銷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四、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9年11月16日至109年11月23日。 (2)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9年11月24日至109年11月30日。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上市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參、茲定109年11月6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9年11月2日起至109年11月6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11月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88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9年11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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