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公告本公司發行一○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28 16:40
依據: 一、本公司109年8月11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9月28日證櫃債字第1090011397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三、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壹拾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3、公司債之利率:固定年利率0.6%。 4、公司債之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資金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資本市場或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金融機構借款,運用進度及預計可產生之效益請參閱公開說明書。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 (1) 105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餘額新臺幣1,500,000仟元; (2) 106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餘額新臺幣1,000,000仟元; (3) 107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餘額新臺幣1,000,000仟元; (4) 108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餘額新臺幣1,000,000仟元; 截至109年6月30日止,未償還公司債餘額為新臺幣4,500,000仟元。 (截至109年9月18日止公司債餘額未有異動) 8、公司債發行價格:公司債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09年6月30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陸拾伍億元整(NT$6,500,000,000),已發行股份總數為伍億零參佰柒拾玖萬壹仟股(503,791,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伍拾億零參仟柒佰玖拾壹萬元整(NT$5,037,910,000) ,截至109年9月18日止,實收資本額未有變動。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09年6月30日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壹佰肆拾肆億肆仟陸佰陸拾玖萬壹仟元整(NT$14,446,691仟元)。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處,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3、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分行。 14、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為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09年10月7日開始募集及完成募集發行,債券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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