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開始接受申請轉換為普通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23 15:40
一、依據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 法。 二、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於108年10月18日發行之甲種特別股自109年10月19 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二)本特別股之股東得於轉換期間內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 之特別股依壹股特別股轉換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轉換(轉換比 例為1:1),轉換之最小單位為壹股。本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 後,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本特別股轉換年度股息之發放 ,則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例計算,惟於各 年度分派股息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者,不得參與 分派當年度之特別股股息發放,但得參與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 積之分派。 (三)轉換程序 1.本特別股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有價證券轉(交)換/ 買(贖/賣)回/註銷/認股/履約/兌回帳簿劃撥作業申請 書(代支出傳票)」,註明轉換並檢同登載特別股之存摺,由 交易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 保公司」)提出申請,一經申請不得撤銷。集保公司於接受申 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時 即生轉換之效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 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原特別股持有人 之集保帳戶。 2.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特別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時,一律統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四) 本特別股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櫃買中心 上櫃買賣,並由本公司洽櫃買中心同意後公告之。本公司普通 股採無實體發行,轉換後之普通股以無實體方式自交付日起於 櫃買中心上櫃買賣。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